2009年11月17日
1.本牌照授权持照人进行以下金融服务包括:
(a) 为以下金融产品类别提供一般金融产品建议:
(i) 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限于
(A)仅自我管理投资计划
(ii)证券
(b) 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金融产品交易
(i) 发行、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类别金融产品
(A)金融衍生品
(B)外汇交易合约
(C)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限于
(1)仅自我管理投资计划
(D)证券
(ii)代表他人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金融产品类别
(A)存款和支付产品限于
(1)基本储蓄产品
(2)除基本储蓄产品以外的其他储蓄产品
(B)金融衍生品
(C)外汇交易合约
(D) 一般保险产品
(E)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不包括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F)证券
(c)就以下金融产品做市商
(i)限于除以下金融产品以外的其他金融产品:
(A) 金融衍生品
(B) 外汇交易合约
(C)信用债券,股票或者政府已发行的或拟发行的债券;
(d)以责任实体身份经营以下种类注册管理投资方案(包括持有任何附带财产)
(i)仅持有以下类型财产的计划
(A)直接不动产
(B)金融资产
面向零售和机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