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日
1.本牌照授权持牌商向零售和机构客户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
(a)给以下金融产品类别提供金融产品建议
(i)存款和支付产品仅限于:
(A)基本储蓄产品
(ii)金融衍生品
(ⅲ)外汇交易合约
(iv)一般保险产品
(v) 信用债券、股票或者政府已发行的或拟发行的债券;
(vi) 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不包括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vii) 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限于:
(A) MDA服务
(viii) 证券
(ix) 标准保证金借贷工具;
(b)通过以下方式交易金融产品:
(i)发行、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类别金融产品
(A)金融衍生品限于:
(1) 依据受监管交易所或持牌市场运营规则获准交易或有资格进行交易的衍生品
(B)外汇交易合约
(C)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不包括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D)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限于:
(1)MDA服务;
(ii)代表他人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金融产品类别
(A)存款和支付产品仅限于:
(1)基本储蓄产品
(B)金融衍生品
(C)外汇交易合约
(D)一般保险产品
(E)信用债券、股票或者政府已发行的或拟发行的债券;
(F)管理投资组合的利益,不包括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G)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限于:
(1)MDA服务;
(H)证券;
(I)标准保证金借贷工具;
(c)为以下金融产品做市场:
(i)外汇交易合约;
(ii)金融衍生品限于:
(A)依据受监管交易所或持牌市场运营规则获准交易或有资格进行交易的衍生品
(d)提供以下保管或存托服务:
(i)经营除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以外的保管或存托服务;
面向零售和机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