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25日
1.本牌照授权持照人进行以下金融服务包括:
(a)给以下金融产品类别提供金融产品建议:
(i)存款和支付产品限于:
(A)基本储蓄产品;
(B)除基本储蓄产品以外的储蓄产品;
(ii)金融衍生品;
(iii)外汇交易合约;
(iv)信用债券、股票或者政府发行的或提议将发行的债权;
(v)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不包括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vi)证券;
(b)金融产品交易:
(i)发行、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类别金融产品:
(A)金融衍生品;
(B)外汇交易合约;
(C)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限于:
(1)自我管理投资计划;
(D)证券;
(ii)代表他人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金融产品类别:
(A)存款和支付产品限于:
(1)基本储蓄产品;
(2)除基本储蓄产品以外的储蓄产品;
(B)金融衍生品;
(C)外汇交易合约;
(D)信用债券、股票或者政府发行的或提议将发行的债权;
(E)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不包括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F)证券;
(c)提供以下保管或存托服务:
(i)提供保管或存托服务,但不提供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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