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1日
本牌照授权持照人进行以下金融服务包括:
(a)为以下类别金融产品提供金融产品建议:
(i)存款和支付产品包括:
(A)基本储蓄产品;
(B)除基本储蓄产品以外的其他储蓄产品;
(C)非现金支付产品;
(ii)金融衍生品;
(iii)一般保险产品;
(iv)信用债券、股票、或政府已发行的或拟发行的债券;
(v)人寿保险产品包括:
(A)投资人寿保险产品以及注册人寿保险公司发行的任何由其法定基金支持的产品;
(B)人寿保险产品以及由注册人寿保险公司发行的任何由其法定资金支持的产品;
(vi)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包含:
(A)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即“UBS Wealth Management Service”;
(vii)证券;
(viii退休金;
(ix)金融产品限于其他金融投资产品限于管理投资权证:
(A)第761D(1)项中对衍生品的定义适用于第764A(1)(b)(ii)或764A(1)(ba)(ii)项所述金融产品;;
(B)可转让的;
(C)为ASX经营规则定义的一种权证,已被ASX批准在ASX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
(b)通过以下方式交易金融产品:
(i)发行、申请、收购、变更或处理以下类别金融产品:
(A)金融衍生品;
(B)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包含:
(1)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即“UBS Wealth Management Service”;
(C)证券;
(ii)代表他人申请、获得、变更或处理以下金融产品类别:
(A)存款和支付产品限于:
(1)基本储蓄产品;
(2)除基本储蓄产品以外的其他储蓄产品;
(B)金融衍生品;
(C)一般保险产品;
(D)信用债券,股票,或政府已发行的或拟发行的债券;
(E)人寿保险产品包括:
(1)投资人寿保险产品以及注册人寿保险公司发行的任何由其法定基金支持的产品; 和
(2)人寿保险产品以及由注册人寿保险公司发行的任何由其法定资金支持的产品;
(F)管理投资计划的利益包含:
(1)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即“UBS Wealth Management Service”;
(G)证券;
(H)退休金;
(I)金融产品限于其他金融投资产品限于管理投资权证:
(1)第761D(1)项中对衍生品的定义适用于第764A(1)(b)(ii)或764A(1)(ba)(ii)项所述金融产品;
(2)可转让的;
(3)为ASX经营规则定义的一种权证,已被ASX批准在ASX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
(c)提供以下保管或存托服务:
(i)经营被称为“UBS Wealth Management Service”(IDPS)的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 和
(ii)经营除投资者定向投资组合服务以外的保管或存托服务
面向零售和机构客户